一、储存方式
1.隔离储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2.隔开储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3.分离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
二、储存的基本要求
1.储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储存化学危险品及储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储存仓库。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6.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储存场所的要求
1,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储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储存场所的电气安装(1) 化学危险品储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2)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4,储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
(1)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2)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3)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4)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储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